撰文/傅恪恩
前陣子 ptt 流傳一則貼文,
我覺得有趣。
大意是,女孩買了房,
貸款 300 多萬,
【付房租給房東不如付給自己】
很多人房子租久了總會想,
與其幫房東繳貸款,
不如繳給自己!
而且繳個 30 年 房子就是自己的。
(圖片來源:Freepik)
在台北打拼多年的小林,
最近終於打算定下來,和交往多年的女友步入禮堂;
兩人也看好在林口的一處新社區購屋,
與賣方談妥1500萬元的房價。
(圖片來源: shutterstock)
撰文/傅恪恩
20 年期、40 年期...
房貸償還年限的選擇越來越久,
(圖片來源: shutterstock)
「唉!最近老被錢追著跑,壓力好大!」
朋友一臉愁容,才剛坐定,
包包都還沒放下,
皺著眉就開始念著。
(圖片來源: shutterstock)
自己的年紀也快到 30 歲,
周圍有不少朋友
大概都出社會 5-10 年,
比起新鮮人,
撰文:小凡
看了看存摺,估算了薪水加獎金,
再加上另一半的薪水跟存款,
還是覺得買房子似乎是不可能在今生完成的夢嗎?
朋友啊,你的救星來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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