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們想讓你知道】
男方準備房子迎娶新娘子,似乎是相當合理的一件事。一旦雙方角色互換,卻好像不合理?情侶財物理不了,更別談婚後共同持有財產!
文/傅恪恩
女友買房,男友付房租?
前陣子 ptt 流傳一則貼文,我覺得有趣。大意是,女孩買了房,貸款 300 多萬,每個月要繳一萬多塊的房貸。於是女孩便向同居男友提了月付 5 千,幫忙付房貸,就當作房租,包水電、家具、第四台的要求。這個條件,男方覺得不平,又不是自己的房子,哪有幫忙付房貸的道理?除非,房子也登記一部分在自己名下。
網路上,鄉民對這件事的評價兩極:有人站在男方立場大罵,說這是「女權自助餐」,哪有沒結婚,需要幫另一半付房貸的。如果今天是男方的房子,試問提出相同條件,不知道有幾個女孩子肯接受?
另一派則大聲反駁,男生出去租房子難道不用付房租嗎?5 千塊包水電、第四台有家具的房子,這個價位也還好吧!付房租,你管人家是拿去繳房貸,還是花掉?
父親疼女兒 贊助千萬頭期款
這則貼文我先不評論,倒是想先說個我曾經聽過的故事...身為家裡獨生女的巧巧,是 45 歲老來得女父親的掌上明珠,也因此,從小到大,家裡對於巧巧的物質資源,無不豐沛供給。甚至在巧巧上班 3 年後,父親便以讓女兒存錢的說法,隔年贊助了近千萬頭期款,留下不到一半的房貸,只為了給女兒每個月練習存錢。
這樣工作的日子沒多久,巧巧也順利交了一個大她 3 歲的男朋友杰凱,並在交往了 2、3 年後,她開始有了結婚的念頭。巧巧把自己在繳房貸的事情告訴了男友,她提議既然兩人工作在附近,乾脆男友把自己租的雅房退了一起住,每個月給自己 6 千補貼些水電、瓦斯什麼的,這樣原本男友 8 千元的房租省下來,不但每個月減少 2 千的開銷,上班的通勤時間也比較少,甚至兩人可以為日後結婚,相處的適應時間也多。杰凱聽到巧巧的建議沒有多說什麼,微笑地答應了,也告知外鄉的父母,自己搬到女友房子的事情。
女方買的房子 男方要求打鑰匙給對方家長
但奇怪的發展正要開始,同居半年後的某一天,杰凱邊打著電玩,邊跟身後的巧巧說「誒~可不可以打副鑰匙給我爸媽?」巧巧一聽,愣了一下回說:「為什麼要打鑰匙呢?」,她想,就算男友爸媽北上來玩,自己或男友也在家不是嗎?杰凱回答「也沒有啦~我爸媽就想說我們這樣自己住,可能需要幫忙什麼的,有鑰匙也比較方便呀!再說,我媽說未來是一家人,沒有我們的鑰匙很奇怪。」
用共有財產為由佔伴侶便宜
杰凱的回答讓巧巧有一種說不上來的不舒服感「...可是房子不是我的嗎?」誰知杰凱吞吞吐吐,又說出了更令人不可思議的提案「我媽說,妳一個人揹房貸也很辛苦,不然這樣好了,妳的房貸每個月付 2 萬 2,我直接每個月多給妳 5 千,
我們平分房貸,各佔一半產權好了。反正婚後也是夫妻財產共有制不需要計較,有這房子,我也好斷了我媽希望我們搬回去工作的想法。」當下,巧巧沒有回覆,她覺得杰凱說的好像有點道理,卻又隱隱覺得好像哪裡怪怪的。於是巧巧趁著一天回家,拐彎抹角的向爸爸提出了疑問「為什麼杰凱提出兩人平分房貸,自己卻覺得不太對呢?」而爸爸似乎也裝作沒看出來,當聽了別人的故事般,笑笑地向巧巧說:因為這男的佔便宜,佔得太理所當然。
今天如果這房子的頭期款,是兩人平分,那麼房貸各半,兩人對分產權或許還有點道理。但如果只拿剩下的房貸來說嘴,那麼試問前面的頭期款呢?今天會有人租房子、繳房租,繳一繳就跟房東說這房子自己也有份,這麼好康的事情嗎?更何況,這頭款的金額似乎比貸款還來得高。
男方買房 妻子共有 到底公不公平?
巧巧又提出疑惑:可是現在不是也有很多男方爸媽出頭期款,但婚後買房一樣夫妻共有的嗎?如果只單要求男方,這樣是不是真的「不公平」呢?爸爸回答:感情這種事,只有你們年輕人在計較公不公平?日子久了,你就會體會,感情是一種你情我願。今天如果兩方價值觀相同,那麼不論金錢上怎麼樣協調,都不是問題。但只要有一方不情願,那麼又何必討論公平呢?別人適用的「公平」未必能解決你們的「不公平」。
更何況,妳到爸爸這種年紀就會知道,社會上,男女哪有公平這兩個字呢?女孩子注定是比男孩子吃虧的。雖然女方有能力不是壞事,但感情就是要讓對方學著付出,男孩若真愛這個女孩,只會努力讓自己茁壯,有能力把對方捧在手心上。
父母希望子女的另一伴 能靠自己撐得起家
就拿你來說吧!爸爸希望巧巧找的另一半,是個有肩膀,能靠自己撐得起家,照顧的了巧巧的男人。最起碼,要有一切靠自己打拚的念頭,這種男人就算未來不會出人頭地,起碼照顧老婆小孩不是問題。就算真的以後有用到老婆家幫忙的地方,他也會抱著感恩的心情,知道這是多出的人情。最差最差,你們還可以兩夫妻一起打拚。
但如果這男的,婚前就把提高物質慾望的念頭,動在妳的身上,那麼婚後妳們就算不為錢吵架,也勢必會因為錢,早晚磨淡了感情。因為,他會覺得,妳有的就應該花在他身上,這種男人不會為了你的付出而感動,只會習慣。一個從一開始就想靠女人錢的男人,怎麼可能有什麼大出息!講句不好聽的,那就叫做天生吃軟飯。
結束了和爸爸的聊天,巧巧理出了頭緒,認真的思考後,她回家和男友說「鑰匙的部分沒辦法,那是我爸出錢的房子。至於結婚的房子,我想了想,我們就再找一間我們可以負擔的起的吧!一人出一半,產權也一人一半。」
無論如何,財產共有都是婚後的事!
故事的結尾,杰凱有沒有答應巧巧的提議我不清楚,不過大概是年紀大了,我倒是挺認同巧巧爸爸說的那一句話:一個從一開始就想靠女人吃軟飯的男人,怎麼可能有什麼大出息!婚前就開始算計女人錢的男人,當個吃軟飯的負心漢只是早晚的事。最後,夫妻財產共有,那是婚後買的房子,不是婚前,報告完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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