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挪威在出貨前撤銷許可,馬方已付約95%款項,將求退款與損害賠償並尋替代供應。
馬來西亞政府正考慮對挪威採取法律行動並請求賠償,原因是挪威在已近出貨階段撤銷對一批海軍打擊飛彈的出口許可。國防部長穆罕默德·哈立德·諾裡丁表示,馬方在挪威於三月撤銷許可前已支付合約款項約95%,該批飛彈由挪威康士伯(Kongsberg)製造,屬2018年簽署、總價值約1.24億歐元(摺合約1.45億美元)的採購案一部分,並有後續合約涵蓋更多艦艇。
事件背景與事實: - 合約:2018年簽訂,金額約1.24億歐元;產品為康士伯生產的艦載打擊飛彈,原定配備於馬來西亞近海戰鬥艦隊。 - 付款與撤銷:馬方已支付約95%合約款;挪威當局在三月於出貨前數日撤銷出口許可,導致貨物無法如期運出。 - 計畫影響:此案衝擊馬來西亞長期推動的近岸戰鬥艦(littoral combat ship)現代化案;該案自2011年啟動,2023年因治理問題重啟,屢遭延宕,首艦目前預計延至十二月交付且暫時不載配該型飛彈。政府表示將先讓艦艇服役,並同步尋找替代供應商,但新系統須與既有作戰與整合系統相容,增加尋找與整合難度與成本。
各方回應與立場: - 挪威立場:官方稱撤銷出口許可係因應全球安全環境變化,將高度敏感的防衛技術逐步限制於極可信賴的盟友與夥伴;官員同時強調希望保持對話。 - 康士伯說法:該公司指出出口許可屬挪威政府權責,企業已遵守相關規定。 - 馬來西亞政府與領導人:首相安華·易卜拉欣批評此為片面決定,警告恐損及歐洲防務供應商的信賴度,並危及長期戰略夥伴關係與地區安全。
深入分析與評論: 此事件凸顯兩大矛盾:一為國家主權下的出口管制趨嚴與防務技術政治化;二為國際防務交易對合約履約可靠性的高度依賴。挪威有權依國內法律調整出口許可,但在買方已近全額付款與出貨在即時才撤銷,確實破壞商業與政治互信,對供應鏈可預測性造成負面示範效應。馬來西亞可透過外交交涉、國家間談判或申請仲裁追求退款與損害賠償,但實際可得救濟將受制於國際法、雙邊協議與挪威國內法的互動影響;換言之,訴訟或仲裁理論可行,但程式、時間與結果具高度不確定性。
對馬來西亞軍力與採購的實務衝擊包括:要在短中期找到能符合同等效能且能與現有艦載系統整合的替代飛彈,將牽涉重新測試、整合與訓練,產生額外費用與工期延宕;若轉向其他供應國,未來亦會面臨相同的出口限制與政治風險。長遠看,若歐洲供應商被視為易受本國出口政策牽動,亞太區國家可能更偏向尋求多元化採購、加強國內防務工業或要求更嚴格的合同保證條款(例如信託帳戶、保付保證或出口保證條款)。
駁斥替代觀點: 支援挪威官方立場者認為,國際安全形勢改變、限制敏感武器對象是合理且必要;此論點具其正當性。然而,即使安全考量成立,關鍵是做法與時機:在已近完成付款與出貨前未事先溝通或提供替代安排,容易被視為違背契約精神並侵害國家間信任。康士伯履規聲明亦說明企業受國家政策限制,真正責任多落在國家層級,凸顯政府間合作與明確出口機制的重要性。
結論與展望(行動呼籲): 馬來西亞目前正計算實際損失,並已表明將求退款與賠償、可能採取法律行動;無論訴訟或談判,解決過程恐漫長且伴隨外交摩擦。為降低類似風險,建議買方在未來合約中要求更明確的出口保障條款、設定款項託管機制或引入第三方保證;同時也應加速替代採購計畫與強化自製或區域合作的國防工業能力。此事件亦提醒國際防務市場:在地緣政治變動下,供應可預測性已成為國防採購的關鍵條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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