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商時報報導:
生技股王藥華藥(6446)與奧地利公司AOP雙方因藥物研發及申請上市資料共享範圍意見不合,纏訟約五年,最終藥華藥獲「撤銷賠償」。惟AOP派亞太區域之董事暨發言人麥克.拉山(Michael Laschan)在接受媒體採訪時主張,「不代表沒賠償責任」,直指藥華藥確實有違約故意。雙方告持論調,捍衛自家公司權益。
評論:藥華藥(6446)也於今日晚間發布重大訊息澄清媒體報導,表示德國聯邦最高法院已於今年2月判決中明確載明:仲裁判斷中認定藥華藥具有故意而應賠償之部分均予撤銷,本公司對AOP公司並無任何賠償義務存在。對於此事件除國際法庭另有正式判決外,持中立看法,對藥華藥評價依舊為已來到新藥開花結果之營收貢獻期,看好未來在PV適應症覆蓋率持續提升,給予逢低買進評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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