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高法院裁定,證券交易委員會可強制被告歸還非法獲利,無需證明受害者遭受經濟損失,此舉將影響多起難以識別受害者的案件。
在一項引人注目的判決中,美國最高法院一致透過了證券交易委員會(SEC)對於追繳非法獲利的許可權。此案涉及Ongkaruck Sripetch,他因涉嫌參與至少20家公司的「泵送和傾倒」計劃而被指控,據稱該行為使他非法獲利660萬美元。雖然Sripetch主張SEC應在能夠證明受害者遭受財務損失後才可要求追繳,但最高法院認為,這並不必要。法官指出,目的是防止違法者保留不當收益,而非僅僅賠償受害者。
此次裁決可能對許多案例產生深遠影響,尤其是那些受害者難以辨識的情況,如記錄儲存違規、內幕交易等。支持者認為,追繳措施有助於阻止不當行為,剝奪違法者的利益;然而,批評者則質疑SEC是否利用此手段來籌集資金,而非真正補償受害者。
最高法院的9-0裁決再次確認了SEC的追繳許可權,司法大臣戈索奇表示,「我們得出結論,在投資者成為受害者之前,不需要顯示金錢損失。」法律專家Jose Lopez指出,這一決策鞏固了SEC保護投資公眾的核心使命,並強調這不是一個黨派問題。不過,針對未來SEC是否會將追繳變相視為懲罰的風險,法院並未作出具體評論,預示著相關爭議仍將持續存在。
點擊下方連結,開啟「美股K線APP」,獲得更多美股即時資訊喔!
https://www.cmoney.tw/r/56/9hlg37
免責宣言
本網站所提供資訊僅供參考,並無任何推介買賣之意,投資人應自行承擔交易風險。
發表
我的網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