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在一項具有里程碑意義的反壟斷案件中,美國聯邦法官裁定Alphabet旗下的Google不必出售其Chrome瀏覽器,但必須與競爭對手共享部分搜尋和其他數據。這一決定來自於美國司法部對這家搜尋巨頭的訴訟。法官Amit Mehta去年裁定,Google透過向Apple(AAPL)和Samsung等公司支付數十億美元,以確保其成為智慧型手機和網頁瀏覽器的預設搜尋引擎,從而非法壟斷了線上搜尋和廣告市場。這一裁決可能會徹底改變Google的商業運作方式,司法部曾提議包括出售Chrome或Android作業系統。然而,Mehta在9月2日的裁決中表示,「Google不需要剝離Chrome,也不會在最終判決中包括Android作業系統的剝離。」他指出,原告方在尋求強制剝離這些核心資產時過度擴張,這些資產並未被Google用於非法限制。
Google支付巨額費用以保持搜尋引擎地位
Mehta法官對Google為了在智慧型手機上的網頁瀏覽器中獲得顯著位置而支付的費用施加了限制,但並未完全禁止這些支付。Google每年花費數十億美元以成為智慧型手機和網頁瀏覽器的預設搜尋引擎,儘管它可以繼續支付這些費用,但不能簽訂排他性合約。對於這一裁決,司法部和Google尚未立即回應置評請求。
反壟斷裁決對Google有利
這起備受關注的案件是司法部和聯邦貿易委員會在拜登和川普政府期間對科技巨頭進行一系列反壟斷訴訟中的首例。這起長達數年的案件在川普總統的首屆政府期間提出。Mehta法官在裁決中寫道:「法院在設計補救措施時必須保持謙遜,這個法院已經做到了。」
Google股價上漲
消息傳出後,Alphabet的股價在盤後交易中上漲了7%。Apple(AAPL)的股價也上漲了3%。Wedbush Securities分析師Dan Ives表示,這是對雙方來說的「全壘打」裁決。「法院裁定Google和Apple(AAPL)之間現行的200億美元搜尋交易將得以維持,這對雙方都是一個巨大勝利。」Ives在研究報告中寫道。這篇文章最初刊登於USA TODA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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