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齡者的節稅難題,該提前贈與不動產給子女嗎?
關於遺產繼承,坊間常有長輩應盡早將不動產過戶給子女,以免要繳交大筆遺產稅的說法,但真是如此嗎?生前規劃固然重要,但若是因誤解或沒有事先計算清楚,恐會得不償失。
案例說明:老翁體況變差 欲提前分配財產
80 歲的張爺爺與太太鶼鰈情深,平日無論晨運、買菜、散步總是形影不離。最近張爺爺感覺自己的身體大不如前,開始擔心小自己 20 歲的妻子及一對子女的未來,想要提早做好財產分配。
張爺爺打算留一筆錢照顧妻子,同時想把位於新北市永和區 2 間一大一小的房子分別過戶給兒子和女兒,妻子也能一起同住。張爺爺一方面擔心太太跟子女對財產分配有意見,一方面又不清楚提前贈與到底能不能省稅,因此向專家求助。
民國 98 年以前遺產稅稅率曾經高達 50%,因此早期持有許多不動產的富豪們若不提早規劃資產傳承,要繳交遺產稅時,等於把一半的財產都送給政府了。也因此當時很多人會用分年贈與慢慢將財產過戶給子女,以降低遺產稅。儘管現在稅率不再高得離譜,但是現行《遺產及贈與稅法》的規定與計算方式,仍讓許多人無法確定怎麼安排較能節稅。
建業法律事務所資深顧問、會計師林心瀠舉出常見的狀況,提供民眾在規劃生前贈與或遺產分配時作為參考。
林心瀠認為,常見的情形是家中長輩突然發現有癌症或是知道身體狀況不佳,可能不久於人世,就會開始集中在過世前趕緊贈與不動產。為了避免民眾使用這種方式規避遺產稅,因此《遺產及贈與稅法》第 15 條規定,死亡前兩年內贈與的財產,仍應視為遺產,併入遺產總額計稅。但臨終前兩年內所繳的贈與稅金,可以自遺產稅中扣除,惟扣抵額不得超過贈與財產併計遺產總額後增加的應納稅額。
有關長輩在身故前兩年內的贈與須併入遺產稅計算,林心瀠提醒,這只是針對課徵遺產稅的部分,與長輩名下不動產的所有權變化係屬兩件事。常有人以為該筆贈與就不算數,其實是誤解,且依照目前遺贈稅稅率最高為 20% 的情況來看,用贈與方式移轉遺產的省稅效益,嚴格說來已經不高,以現行遺產稅的免稅額度來說,一般人或許根本就繳不到遺產稅。
以贈與方式移轉財產,不見得有利
林心瀠再以張爺爺的案例來說明:
假設張爺爺在新北市永和區的 2 間房子,房地的公告現值(非市價)總計 1,400 萬元,以現行遺產稅免稅額 1,333 萬元,加上配偶及一對子女的扣除額 593 萬元,張爺爺往生時,家人不須繳交遺產稅,且子女以繼承方式取得不動產,也不須繳交土地增值稅與契稅。
若張爺爺採取贈與方式過戶不動產,以目前每年贈與稅免稅額 244 萬元,如果不想繳交贈與稅,分年贈與需要 6 年的時間,且每年都要繳交土地增值稅與契稅。很多長輩留下來的不動產都是持有多年,土地增值稅總計就可能須繳交近百萬元。
既然如此,為什麼還是有很多人選擇在生前採用贈與的方式過戶不動產給子女呢?林心瀠的看法是,通常選擇贈與方式,主要目的都不是為了節省稅金,而是提前完成所有權的移轉。因為就算長輩想採用生前預立遺囑方式,在離世時把財產完全移轉給特定的子女,但依據《民法》規定,其他子女還是享有特留分的權利。
因此像張爺爺的例子,如果想要將不動產過戶給特定的孩子,又想要省稅的話,可能必須在更早的時候便要開始採取贈與方式,至於節省的稅金也只有贈與稅的部分,土地增值稅還是必須繳納。
遺產稅免稅額與扣除額
免稅額:1,333 萬元。
扣除額
- 配偶 493 萬元。
- 直系血親卑親屬每人 50 萬元;未成年者得按其年齡距屆滿 18 歲之年數,每年加扣 50 萬元。
- 父母每人 123 萬元。
- 以上三項為身心障礙者時,每人加扣 618 萬元。
- 兄弟姊妹、祖父母每人 50 萬元:未成年兄弟姊妹得按其年齡距屆滿 18 歲之年數,每年加扣 50 萬元。
- 喪葬費 123 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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