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來的主流雜誌都非常喜歡宣導一個概念,
「人應該要做自己有興趣的事情才會成功」。
當然,我們的確看到許多成功者都是從年輕時就不斷做自己有興趣的事情,
例如過世三年影響力絲毫不減的賈伯斯,
更是促使許多人積極實踐自我意識的經典勵志故事。
然而,包含賈伯斯在內的成功夢想家們,
事實上是一種生存者偏差(survivorship bias);
我們只看得見成功的人,
卻忽略了失敗的人也可能有完全一樣的特質或者行為傾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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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上,多數為了追求興趣而轉換跑道者,
最後都慘遭失敗。
我們非常容易遇到身邊有二十五到三十歲左右的年輕人,
突然想辭職去做跟自己過去學歷以及當下工作完全無關的事情,
然後說,「那是我的興趣,我想去試試看」。
然而「嘗試興趣」應該是大學生活的主要目的之一,
萬一真的在出社會之後才遇到心頭好,
那應該也得逐步增加自己投注在這件事情上的時間,
而不是立刻辭職。
說穿了,如果連把生活中多餘的時間放在這件事情上面都做不到,
那麼辭職之後真的能持續保持「興趣」嗎?
太多追尋的本質都是逃避;
嘴裡說著夢想,下意識卻只是想著如何躲開當下的壓力。
這也就是我們很容易看到很多人總在不同的「興趣」之間轉換游移,
三、四年過去卻仍一事無成。
我們鼓勵把熱情當工作,不鼓勵把興趣當工作
興趣跟熱情一開始的樣子很像,
但隨著時間經過,興趣會逐漸消散,
熱情卻讓人樂此不疲。
這是因為,興趣追求的是短暫的放鬆與快樂,
但熱情卻混雜了高強度的好奇心、成就感、
自信、自尊或者社會認同等更多長期行為動機,
這些因子在交互作用下甚至還會互相強化。
重點是,越強的熱情會帶來越多努力。
因此「嘗試興趣」應該是一種強度測試
停留「興趣」階段自然愉悅放鬆,
但當頻率增加、強度增加、自我要求提升之後,
任何事情都會開始變得「不有趣」。
例如開咖啡廳是上班族創業目標排行第一位的選項,
但多數人真的是想提供更好的餐點以及更好的服務嗎?
其實,多數人只是喜歡「在自己喜歡的咖啡廳悠悠閒閒坐著還可以順便賺錢」這件事情
這就是標準的停留在興趣,
而沒有提升到熱情的境界。
真正的咖啡店主,是能在日復一日單調的備料、作帳、
管理中都能不改其志的人。
換言之,如果一個人只是因為還沒真正達到高強度的要求而覺得
「我對某件事情似乎有點興趣」,
那麼也就永遠可能只是「興趣」。
反過來看,既然現在有興趣的事情可能因為現實的考驗而變得沒興趣,
那麼現在沒興趣的事情以後也可能變得有趣。
雖然這個說法聽起來很違反直覺,
但我們不妨思考一下,當一個人開始能從「完成事物」得到成就感時,
就進入了現實回饋與精神動機都越來越強的正向循環
而這當然是「有趣」的事情。
別忘了,許多能把吃苦當作吃補、對於一件事情充滿熱情的人口中說的「興趣」,
其實根本不只是興趣,而是日復一日的努力。
這又回到了「一萬個小時定律」的結論:
戲棚下站久了就是你的,
如果你想獲得成功,那麼你得理解,
成功往往並不直觀,隱藏在你刻意忽略的角落。
對於尚未發掘出自身熱情的大學生,
我的建議是:把一半的時間拿來做你有興趣、
會讓自己開心的事情,
但不要忘記給自己更高的標準與壓力;把
另一半時間來完成你不那麼有興趣、
卻是你應該做好的責任,從中建立自信心與成就感。
畢竟,熱情或者興趣只是一種成功的表象,
如何孜孜不倦長期努力才是成功的硬道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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