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圖/shutterstock)
2012年財政部決定復徵證所稅,
其中一個主要理由是很多投資人
在股市賺到錢並沒有繳稅,
但實際上,從統計數據來看,
股民對稅收貢獻非常大,
股市才是政府重要的稅源所在。
一心想從投資人身上多拔鵝毛的財政部,
總是對外放話說:「股市投資人獲利沒有繳什麼稅!」
實際上,從2006到2012年這7年以來,有4年的時間,
全國個人綜所稅的稅收中,有3成是股市投資人繳的,
股民才是真正的繳稅大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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誰說沒繳什麼稅!
總稅收一成 就靠投資人
去年12月17日,立法院審查證所稅「大戶條款」
(股市年交易額10億元以上者須課證所稅)存廢時,
財政部長張盛和指稱,財政部針對股市
年交易達10億元的大戶進行調查,
47%的大戶適用綜所稅率在5%以下;
但另外53%的大戶繳了多少稅,財政部卻沒有透露。
雖然,金管會主委曾銘宗隨即反駁說,
看股民的繳稅貢獻度,
須算一下股民繳了多少證交稅才公平;
但其實曾銘宗還少講了一項:
股民還繳了股利所得稅,
而這筆股利所得稅就占了綜所稅3成。
依現行稅法,股票投資人主要繳了兩種稅,
分別是1000分之3的證交稅與股利所得稅,
而股利則是須併入投資人個人綜合所得總額,
適用5到40%的累進稅率課稅。
財政部的統計顯示,以○六到一二年的稅收資料來看
(因個人股利所得資料只統計到一二年,
故只算到一二年),
股民每年所繳證交稅加上股利所得稅
款在1600億至2000億元上下,
約占全國總稅收的10到12%之間。
若單純從所得稅的角度來看,這7年間,
只有○八年因全球金融海嘯,
導致上市櫃公司獲利下降,分配股利減少,
在○九年申報○八年股利所得時,
股民繳納的股利所得稅大幅縮水到668億元,
其餘各年參加除權息的股民,繳納的股利所得稅,
都在900億到1000億元之間,占個人綜所稅的稅收3成,
財政部實在該發一個「踴躍納稅」
的獎勵牌匾給股民才對。
對此,證券商公會祕書長莊太平也非常感慨地說,
現在股利除了繳所得稅外,還有二代健保費,
投資人已被剝了兩三層皮,
「真的不要再說投資人都沒有繳稅了」。
買股票哪有包贏的!
復徵證所稅 國庫虧大了
當然,財政部及部分學者一直強調股民賺錢沒有繳稅,
應是指投資人在股市買賣股票,
賺取差價的證券交易所得,並沒有繳到稅。
但實務上,要在股市交易中賺到巨額差價,
並非易事,在股市買賣交易中虧損的也大有人在;
現行制度下,在股市買賣上市櫃股票獲利差價,
固然不用繳證所稅,但有虧損一樣不能扣抵,
於此,財政部未必會有巨大的稅收損失。
況且,○八年賦改會在研擬證所稅復徵議題時,
財政部曾挑選台股具指標性產業的個股與交易,
推算○六到○八年股市投資人買賣股票的獲利情況,
結果算出,投資人在○六年的股市報酬率為9.4%、
○七年為8.3%,到了○八年因全球金融海嘯的原因,
股市報酬率為負21%,
顯見在股市投資獲利的波動性非常大。
台大經濟系教授李顯峰指出,
買賣股票賺取差價的證券交易所得,
其實是一種風險所得;用比較白的話來說,
就是買股票沒有包贏的!
由於這種風險性所得具有高度不確定性,
因此,在掌握上就會比較困難,
想課到證所稅就會變得非常複雜。
券商公會表示,正由於證所稅的課稅技術太過複雜,
稽徵成本太高,因此,為了讓投資人和國稅局
都感到方便,投資人才願忍受較高的證交稅率,
以證交稅取代部分證所稅;也就是說,
目前1000分之3的證交稅,已隱含證所稅,
不能說投資人沒有繳證所稅。
理論上,有所得就要課稅,但要能課得到才算數,
否則都是空的。
以股民沒有繳稅、須實踐公平正義為名
而復徵的證所稅,讓股市受到驚嚇,
單在一二及一三這2年,證交稅收就少了800多億元,
復徵證所稅對國家財政真是得不償失,
更何況股民本來就有繳稅。
文/林文義、洪綾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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