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根據路透社引述知情人士的消息指出,儘管歐洲電信運營商強烈呼籲應對大型科技公司實施更嚴格的監管,但歐盟即將修訂的數位網路法規將不會對科技巨頭施加嚴苛的限制。這項決策對於 Alphabet(GOOGL)、Meta Platforms(META)、Netflix(NFLX)、Microsoft(MSFT) 以及 Amazon(AMZN) 等公司而言,無疑是監管壓力的一大緩解。
歐盟科技事務負責人 Henna Virkkunen 預計將於 1 月 20 日公布這項名為《數位網路法案》(Digital Networks Act,簡稱 DNA)的修訂規則。該法案旨在增強歐盟的競爭力並促進電信基礎設施的投資。然而,在正式成為法律之前,相關細節仍需在未來數月內與歐盟各國政府及歐洲議會進行協商與確定。
僅需遵循自願性框架而非強制義務
消息人士透露,科技巨頭將僅受到「自願性框架」的規範,而非像電信供應商那樣必須遵守具有法律約束力的規則。這意味著市場先前擔憂科技公司可能被迫為網路流量分擔費用的「公平份額」機制,在此次修訂中並未強制入法。
知情人士表示,這些科技公司將被要求在歐盟電子通訊監管機構(BEREC)的協調下進行合作與討論。新的監管模式將不會產生新的強制義務,而是傾向於建立一套「最佳實務守則」制度,讓科技業者自主配合網路建設的發展需求。
統一頻譜拍賣規則以降低監管負擔
在《數位網路法案》草案中,歐盟委員會計畫制定頻譜授權的期限、銷售條款以及定價方法,以指導各國監管機構進行頻譜拍賣。頻譜拍賣通常能為各國政府帶來數十億歐元的收入,歐盟此舉旨在協調 27 個成員國之間的頻譜分配標準。
這項改革的目標是降低電信公司的監管負擔,促進跨國運營的效率。然而,報導也指出,部分國家級的監管機構可能會將此視為歐盟委員會試圖擴大權力,進而在未來的協商過程中引發不同層級監管單位之間的角力。
加速光纖基礎設施佈建追趕美中
為了達成數位轉型目標並追趕美國與中國的發展步伐,歐盟委員會將透過此次修訂,為各國監管機構提供關於光纖基礎設施佈建的指導方針。光纖網路被視為提升歐盟整體數位競爭力的關鍵基礎。
此外,該法案也展現了政策彈性。報導補充說明,若各國政府能證明其尚未準備就緒,法案將允許各國延長原定於 2030 年以光纖基礎設施全面取代傳統銅纜網路的最後期限,給予基礎建設轉型更多的緩衝時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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