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誠研(3494)因12月18日發布法人說明會重大訊息時,延遲輸入英文版本至公開資訊觀測站,遭臺灣證券交易所依規開罰新台幣3萬元違約金。證交所表示,該公司雖已發布中文重訊,但未能同步完成英文訊息揭露,違反重大訊息處理程序規定。
違反重大訊息揭露規範細節
證交所查證後指出,誠研12月18日公告受邀參加法人說明會一案,符合「對有價證券上市公司重大訊息之查證暨公開處理程序」第4條第1項第12款規定,屬應揭露的重大訊息範疇。然而該公司在輸入公開資訊觀測站英文重大訊息畫面時出現延遲情形,未能依規定時限完成雙語訊息同步公告,因此遭到裁罰。
證交所後續要求與提醒
證交所除開罰違約金外,已正式函知誠研公司,要求未來應確實依照重大訊息處理程序規定辦理。上市公司發布重大訊息時,必須同時完成中英文版本的資訊揭露,以確保國內外投資人能即時且平等地獲取公司重要資訊,維護市場交易的公平性與透明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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