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圖/shutterstock)
「10 年後,每 3.4 個青壯年要養一個老人,
而每 5 人中就有 1 人是 65 歲以上老人。」
「國人一生中的長期照顧 ( 簡稱長照 ) 需求時段約為 7.3 年。」
人口急速老化,少子化的超高齡社會即將來臨,
根據中華民國家庭照顧者關懷總會所做調查,
96.7% 的年輕族群 ( 30 至 39 歲 ) 同意長照為人生必經之事,
卻有近 60% 的人沒有為長期照顧做好準備。
有鑑於此,長照十年計畫誕生,
《長照法》也在 2015 年 5 月 5 日於立法院三讀通過,
然而,《長照法》究竟是什麼?
為什麼近來這個沸沸揚揚的議題會如此飽受爭議?
讓我們一起看下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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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長照法》究竟是何方神聖?
在搞懂《長照法》之前,你必須先了解......
什麼是「長期照顧」?
長期照顧,簡稱「長照」,
簡單來說,就是為失能的長輩及身心功能障礙者,
提供「長期性」醫療、保健、護理、生活、個人與社會支持等照顧,
藉以改善、維持或恢復他們的正常生活。
而《長照法》,其實可分為兩個不同的法律,
《長期照顧服務法》和《長期照顧保險法》。
兩者之間的內容與異同整理如下:
( 資料來源:商業周刊 :養老 防老一本通 )
而長照十年計畫與兩法內容的內容比較如下:
( 資料來源:商業周刊 :養老 防老一本通 )
前面所述,三讀通過的「長照法」即是《長照服務法》。
為什麼需要《長照服務法》?
台灣目前人口急速老化的現象想必大家不是第一次聽說,
而老化、少子化的結果,
就是青壯年人口的「扶養比」愈來愈重。
( 資料來源:商業周刊 :養老 防老一本通 )
而年齡愈大,失能與失智問題就愈嚴重,
這時候便須仰賴長期照顧 ( 平均時間約 7.3 年 ),
但隨之將面臨的,不僅是沉重的花費,
還包括未來照顧人手的短缺。
目前台灣長期仰賴外籍看護作為照顧人手,
但隨著東南亞經濟逐漸起飛,
「瑪莉亞大軍」的母國印尼與菲律賓即將停止輸出外籍勞工,
此舉勢必對台灣的長照資源造成不小的衝擊。
此外,很多人以為失能多發生在高齡族群,
但根據衛福部 2015 年第一季為止的統計資料,
45 至 64 歲中壯年失能人口竟佔總身心障礙人口的 36.3% ,
且糖尿病、高血壓等疾病也極可能導致日後的長期照顧需求。
長照,不只是老人的專利!
( 圖片來源 )
有了「長照保險」,
我可以得到什麼樣的保障?
根據《長照保險法》草案,
經評估有長照需求,即可獲得保險給付。
長照保險將失能分為 4 級,
每個月可從保險免費得到的服務從 15 至 93 小時不等。
若經評估為重度失能,
且需送往機構進行全日住宿服務,
每個月將可獲得 21,300 元的服務;
而若是請長照服務員到家中照顧服務,
則可給付其時薪 237 元。
立意良善的《長照服務法》,為何飽受爭議?
1. 一年 24 億財源哪裡來?
「財源」是長照制度實施的核心。
根據《長照服務法》草案當中所提及,
財源由政府預算撥充、菸品健康福利捐、捐贈收入、基金孳息收入支應。
對此,民團批評,財源不足將使長照淪為空談,
發展基金5年120億元換算下來,平均每年只有24億元,
相較於衛福部推估每年至少600億元的長照經費,天差地別。
一年24億元的預算,
若分配到319鄉鎮後可能所剩無幾,
恐怕有無法改善現況,浪費預算的疑慮。
2. 全民買單不符世代正義
現行的基金財源規劃來自稅收和菸捐,
等於讓全民不論老少都要出錢,
長照法誕生的背景是「少子化」,
正是年輕人少到無法長期照顧長輩與失能者,
因此由政府整合資金和負擔長期照護,
但若此資金來源仍要年輕人支付,
恐有寅吃卯糧的狀況發生。
( 圖片來源 )
3. 長照、人力商品化?
此法允許營利事業經營長照服務,
會不會導致長照商品化,使長照淪為「有錢人的福利」,
而無法對一班的新貧階級給予實質幫助?
此外,《長照服務法》雖通過,
最關鍵的兩個問題──「財源」和「人力」卻尚未解決,因此......
有「第 2 個健保」之稱的
《長照保險法》出現了
所謂的長期照顧保險,
如同全民健保,採全民納保的方式,
一旦經評估要長照需求,即可獲得保險給付,
最快將於 2018 年上路實施,
推估服務使用人數達 82 萬。
根據行政院訂定的草案,
保費分攤比率為個人 30% ,雇主 40% ,政府 30% ,
開辦前 3 年長照保險費率為薪資所得的 1.19% ,
往後每 3 年會再精算一次。
以每月收入新台幣3萬元民眾推估,每月保費為 108 元;
若是月收入5萬元,每月則約繳納 180 元保險費,
大約是健保保費的五分之一。
衛福部指出,民眾每月平均保費約 140 元,
所得最高一級的民眾每月需繳納近 650 元;
至於長照資源匱乏的偏遠地區居民,則可減免自行負擔費用。
此外,除了規定保費,
民眾領高額獎金、利息、股利及租金等,也要繳補充保費,
估可挹注保費收入 40 億。
( 圖片來源 )
然而對此,
商業總會表示負擔過高!
根據原先的草案,
雇主、個人、政府三方的分攤比例為 3:3:4 ,
後來改為 6:3:1 ,
如今才降回 4:3:3 ,
但商總認為儘管如此,企業分攤的比例還是過高,
不符合當初與政府協商的結果。
此外,亦有立委提出質疑:
繳費後的服務在哪裡?
若民眾覺得用不到,就會拒繳。
如同目前健保目前所面臨的問題與批評,
外號「健保第二」的長照險所面對的疑慮,
與健保相比自然有過之而無不及,
甚至也有人提出政府「選舉前亂開支票」的嫌疑。
因此,各界目前仍意見分歧,爭議不斷。
( 圖片來源 )
"To be" or "Not to be"?
( 中譯:為之,或不為之? )
所謂的保險,即是一個「眾人分攤風險」的概念。
從文章開頭我們可以瞭解到
長期照顧確實是一個不小的負擔,
且等到真的有需要之時,可能也已經來不及,無力負擔了。
儘管長照法目前爭議不斷,
各界仍存在許多討論空間,
但此法的良善立意,
此法與我們生活的息息相關,仍值得我們去思考:
究竟我們有沒有長照險的必要?
如果有,是否有全民分攤,強制納保的必要?
長保法通過後,是否能使長照制度比起現在更有效率的運作?
抑或是不應徒增政府、雇主民眾的負擔,
只要給民間團體一點補助,讓相關企業去進行、承保即可?
"To be" or "Not to be",值得我們深思。
( 圖片來源 )
有了政府的「長照險」,
我還需要向保險公司投保嗎?
政府有政府的「長照險」,
而保險公司也有他們自己在賣的「長看險」和「類長照險」。
看到這裡,想必大家都一頭霧水了。
因此在這邊要先和大家說明一下,
「長照險」( 長期照顧保險 ) 是屬於一種社會保險,
也就是強制全民投保的一種保險;
而「長看險」( 長期看護保險 ) 和「類長照險」則是商業保險,
也就是一般由保險公司負責承保的保險,
在《長照保險法》正式上路以後,
它們的作用將轉變為補充「長照險」所不足,
或者沒有給付的部分。
前者和後者的關係將有如「健保」和「醫療險」一般。
長看險是一種商業保險,又稱為「傳統長照險」,
但是與前面所提及,
草案通過,強制全民投保的「長照險」是不一樣的喔!
而類長照險可分為兩種:
「特定傷病險」和「殘廢照顧險」( 殘扶險 )。
關於以上三者的整理如下表所示:
( 資料來源:商業周刊 :養老 防老一本通 )
至於有沒有投保這 3 種商業保險作為補充的需求,
大家可視自身的財力和家族病史等情況加以決定。
「長照法」跟每個人都息息相關
目前「長照十年計畫」已於 2007 年在行政院通過,
而「長照法」中的《長照服務法》也於 2015 年 5 月 15 日在立法院三讀通過。
至於根據前文所述,
長照的關鍵,有「健保第二」之稱的《長照保險法》,
也於 2015 年 6 月4 日在行政院通過了草案,
並即將送審於立法院,進行讀會。
「長照保險」是否真的能趕在 2018 年正式實施,
各界意見分歧,
且即將到來的 2016 總統大選,也是一個變數。
但可以確定的是不管長照險最後有沒有實施,
對我們的生活,甚至往後的人生規劃都會有一定的影響。
所以該政策的進度和動態,
都與我們息息相關,
我們應該隨意保持關注和關心。
參考文獻
想更深入了解的朋友也可以看看
《商業周刊 :養老 防老一本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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