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 3件事,書本不會教!吳淡如:旅行的意義是,跳脫侷限、學會在生活「獨立」!

旅行的意義

 

【編聊邊看,我想讓你知道的是】

有人說,旅行就是:

「離開一個自己看膩的地方,

前往一個別人看膩的地方。」

也有人說,旅行只是跟團拍照、花錢血拚…

每個人對旅行的意義有不同解釋,

而作家吳淡如認為,

旅行是為了脫離被侷限的日常軌道,

你認同嗎這個想法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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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吳淡如

 

我很早就開始獨自旅行。

我對旅行的最簡單定義是離開家,

到某一地方,獨自生活一些日子。

不只是走走逛逛,到風景區拍照。

一個習慣旅行的人終會發現,

那些被推薦過的景點,

往往是最缺乏當地日常生活色彩的地方,

其實沒去也不是太可惜,看到的東西,

通常不會比樣板明信片美麗。

那些「宣傳照」,不管多美,不會讓心呼吸。

 

景點很像我們平時習慣用的老掉牙成語,

雖然形容的是「大家都覺得對」的共同經驗,

但一講再講,就變成了無新意的老生常談,

我們對它麻痺到全然忘卻了它本來的意義。

太習慣的東西,抹滅了我們感覺中細緻的可能。

 

證明自己曾經到過某些地方,

到底有什麼特別的意義?

旅行,我也會到觀光區,但是,不只到觀光區。

每次看到那些興高采烈

跟著某個代表特定觀光區的碑銘合照的人們,

我總忍不住微笑,想著:

「證明自己曾經到過某些地方,

到底有什麼特別的意義?」

除了展示和炫耀之外,

他們可在意自己走了那麼遠,

還為了一些別的什麼東西?

走了那麼遠,若跟著熟悉的人,

談著其實不必走那麼遠就可以聊的事情、

堅持固有的味覺、

吃著其實和自己家鄉裡差不多的口味,

最後得出一個跟古人差不多的結論:「還是家鄉好?」

那麼,其實不必旅行。

 

 

旅行的意義,

對我來說是離開軌道

地球不能夠離開繞行太陽的軌道,但我們能

候鳥為了求生,

遵照著某種近乎神秘的雷達春去冬來,

只能沿著它祖先的命定軌道飛行,

不能夠更改途徑,但我們能。

身為人,只有一個特別可愛的權利:

我們有權更改生活的方式,

謀生的地點,只要我們想要。

那是我永遠不想放棄的權利。

 

旅行對我意義重大,勝於求學本身。

我十四歲就離開東部家鄉,

到如今,我在外地生活遠超過家鄉。

我習慣異地,沒有什麼鮭魚概念,

覺得人老了一定就要回到家鄉才是完美人生。

甚至,我不怎麼喜歡家鄉的陰雨連綿。

小時候,我的家鄉一年曾經下過兩百天的雨。

這種逃不了的潮溼感使我熱愛陽光。

我最喜歡的只是家鄉的壯濶太平洋。

成長在魚市場旁邊的我從來沒有愛過河鮮,

對海鮮的新鮮度也非常敏感。

家鄉對我的影響,讓我變成一個

「被天然食材寵壞了的鄉下孩子」,

到現在我還是堅持只要開伙還是到傳統市場買菜,

總覺得超級市場裡賣的用塑膠袋或真空裝、

罐裝的東西跟寵物食品是類似的意思。

 

人生雖已看破,仍要突破

 

旅行教會我 3件事

現代父母都捨不得讓孩子離家

感謝我父母的放手。

但說實在,十四歲,不太多的生活費,

一個人到大都市念書,對我充滿意義。

它讓我學會三件事。

一,為了活下去,

你沒有權利成為生活低能症者。

 

二,為了活下去,

你必須懂得如何跟外在的世界保持和諧關係。

保持和諧,但又不要完全被外在環境左右,

的確是一門生活的藝術。

這一點,少小離家的孩子容易學。

父母的影響力在孩子離家生活的那一剎那減到最低,

讓孩子可以好好自我覺醒,

不受干擾的思考自己到底是誰?

並且維持一種對生活的警覺。

 

三,學會量入為出。

我很早就明白,不能夠不留明天的飯錢,

不可以為了今天的欲望,

讓明天的自己餓肚子。

我沒有太懷念當時

除了升學主義就是教條主義的保守學校,

也覺得高中苦念的那些書

其實只是把初中再學一次,

耗費了青春的黃金時間

在許多死背的學問跟死板的愚蠢規定裡。

但我仍然覺得,

少小離家,仍是我一生至美關鍵。

 

離家後,生活變成了一連串的小小冒險,

而選擇變成了旅行者必須具有的判斷力,

我必須喜歡上我選擇的生活。

 

及早獨立應對生活讓我沒有那麼畏懼未知,

也不害怕不確定,

反而偏愛帶著好奇心和勇氣來看:

「如果我選擇的道路和其他人不一樣,

那麼,是不是我會看到不一樣的風景?」

 

 

越早獨立生活的人,

越早成為人生的旅行者。

我當過好些年的旅遊編輯和記者。

我對於出差樂此不疲,到了機場,

眉頭揚起,心裡舒坦,

開始感覺到心臟有新的血流注入……

到現在還是一樣,

我曾經一個月搭二十二趟飛機,

是的,有點累,但仍然興奮。

離開了旅遊記者的工作,

我更愛上自己選擇的旅行。

十年前,我刻意把事業投資慢慢轉向海外。

我是個怕重覆的人,旅行,如果光是吃和玩,

也常讓我覺得空白。

我參加過一兩次歐洲米其林之旅,

每一頓都是美食美酒,大概到了第三天,

過度豐盛的食物對我就不再是恩賜,而是負擔,

能夠做一點別的事,

增加了觀察的樂趣,使旅行更添精彩度。

我希望的旅行,

不只是比較美好的吃喝拉撒睡而已。

我在找的是一些不一樣的東西。

 

 

 

本文摘自人生雖已看破,仍要突破

作者:吳淡如 ; 出版社:有方文化

未經授權,請勿轉載!

(責任編輯 / Ann)

(圖片/SHUTTERSTOCK)

 

有方文化

撰文者有方文化

有方文化之所以叫「有方」,代表著人生有「方向」,有「方法」,有「方寸」。這是我們在選書、做書的自勉。人生有方,知識有方。 更多有訊息請參考:https://www.books.com.tw/web/sys_puballb/books/?pubid=ctpubco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