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麼是法人和自然人?
在法律的眼裡有兩種人,
一種是『自然人』、另外一種就是『法人』,
像你我這種人生父母養的血肉之軀,就是『自然人』,被欺負了法律會保護你。
但如果是一群人組成的團體,
像公司、營利組織,被欺負或是有糾紛的話,該怎麼辦呢?
今天這團體是法人就不用怕
因為『法人』就是被法律認可的團體就會和自然人一樣,可以告別人也會被告
簡單來說,法人並非〝人〞而是一個團體
三大法人就是『外資』、『投信』、『自營商』
只看字面不容易了解,所以我們簡單介紹:
1. 「外資」:泛指台灣以外的資金的外國機構投資者
從國外把錢換成台幣後,在台灣投資,
政府的中央銀行會看緊那些人限制他們的投資金額,
把投資的錢送進來和送出國也都需要政府同意

2.「投信」:大眾口中的基金公司,幫投資人買賣交易
投資信託公司的簡稱
蒐集你我平民老百姓的小錢,聚集成大錢(又稱共同基金)幫你投資

3.「自營商」:用自己公司的錢投資,不幫客戶買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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