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圖/shutterstock)
當家庭發生變故
導致無足夠的錢維持基本生活
經濟狀況明顯陷入困境時
即可向政府申請關懷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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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由】
依事由可分為六大類
其中又依是否為負擔家庭主要生計者
有不同的核發金額
◎死亡
下列兩種情形皆可申請:
認定基準:無法領取社保、強制險、或其他事故賠償給付金
核發金額:主要生計者3萬元、非主要生計者1萬元
認定基準:已申請社保、補償金等給付但尚未領取
核發金額:主要生計1~2萬元
◎失蹤
認定基準:已報警協尋仍未尋獲者
核發金額:主要生計者1~2萬、非主要生計者1萬
◎罹患重傷病
認定基準:
1.必須療養或治療一個月以上,無法工作
2.取得重大傷病卡證明等,無法工作
核發金額:主要生計者1~3萬、非主要生計者1~3萬
◎失業
認定基準:
1.非自願性失業
2.照顧重傷病親屬,導致臨時性失業
核發金額:主要生計1~3萬元
◎因其他原因無法工作
下列兩種情形皆可申請:
認定基準:因無薪假、工時減少導致收入減少
或月收未達基本工資的臨時工等不完全就業者
核發金額:主要生計者1~2萬、非主要生計者1萬
認定基準:其他無法工作原因
核發金額:主要生計者1~2萬
◎其他
下列兩種情形皆可申請:
認定基準:因其他變故而無法獲得任何補助、救助或保險給付等
核發金額:主要及非主要生計者1~3萬
認定基準:具有特殊情況者
(如遭家暴經安置,生活扶助金尚未核發期間等)
核發金額:主要生計者1~2萬、非主要生計者1萬
【申請程序】
◎補助申請
1.填具申請書送至當地政府機關
2.訪視小組24H內進行個案訪視
(符合資格者會立即發給5千元)
3.訪視小組填表送至機關核定
(核定機關當日審核後於24H會發給關懷救助金)
事故以最近三個月發生為限
且同一事由只能申請一次唷
若仍有需要,經評估後最多再給予救助一次
835小編提醒,以上認定皆需依個案處理
若有任何疑問請詢問衛福部或是當地的政府機關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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