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圖/shutterstock)
到外地工作可以申請補助
為了增加外地工作意願,
好減少失業人數,
就業保險針對「跨域就業」有提供相關津貼,
以給予部分補助。(註1)
有哪些資格呢?
繼續看下去吧...
(贊助商廣告)
所需資格:
1. 失業達三個月或非自願性離職的人,
辦理求職登記並推介就業
2. 工作地與原居住地,距離達三十公里
3. 連續30天受僱於同一雇主
上述皆符合者,依不同的給付項目另有其資格條件
三項就業補助
◎ 異地就業交通補助金(註2)
必須要有交通往返事實。
依就業地點與原居住地的距離補助,最高補助12個月:
1. 30公里以上未滿50公里:每月1,000元
2. 50公里以上未滿70公里:每月2,000元
3. 70公里:每月3,000元
◎ 租屋補助(註3)
因工作而需租屋,
實際租屋地與工作地距離30公里以內,
最高補助12個月:
依租約所列的租金60%計,每月最高5,000元。
◎ 搬遷補助金(註4)
因工作而需搬離原居住地,
新居住地與工作地要距離30公里以內:
依實際搬遷的收據總額計,
每人每次最高3萬元(不含包裝的人工、材料費)
除了參加過就保的人可以申請之外,
若是初次尋職的青年
(年滿18歲至29歲未在學且有就業意願),
辦理求職登記經推介就業後,
亦可申請這些補助唷!(註5)
註1:第四章 其他促進就業措施 第一節 補助交通與搬遷及租屋費用,就業保險促進就業實施辦法
本文由 保險 e 聊站
授權轉載,原文於此
未經授權,請勿轉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