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我們每年繳的健保費 ...
就是希望將來能保障我們的健康!
還好健保局的給付很完善
我奶奶就是其中一個受惠族群:)
一起來看看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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健保為 重大傷病患者
長期治療需要發給重大傷病證明
可免除此病的醫療費用部分負擔*
近年來,有保險公司基於此資格推出「重大傷病險」
與重大疾病險一樣,屬於一次型給付的險種
下面介紹其注意事項
◎保障範圍
重大傷病險的保障範圍是根據
「全民健康保險重大傷病範圍」*
以 2016 年 1 月的健保重大傷病範圍來看
共有 30 大類,包含
癌症、慢性精神病、尿毒症
全身性自體免疫症候群、罕見疾病……等
但依保單條款約定
其中有 8 大類不賠
多與職業病或先天性相關
-遺傳性凝血因子缺乏
-先天性新陳代謝異常疾病
-心、肺、胃腸、腎臟、神經、骨骼系統等之先天性畸形及染色體異常
-先天性免疫不全症
-職業病
-先天性肌肉萎縮症
-外皮之先天畸形
-早產兒所引起之神經、肌肉、骨骼、心臟、肺臟等之併發症
然而健保的重大傷病理賠範圍並非固定不變
因此需注意條款所稱的重大傷病
是否包含「契約訂立時」以及
「確診時」健保署所公告的重大傷病範圍
避免因範圍變動而有保障限縮的情形

(圖片來源 : pixnet)
◎初次罹患
保單通常限制「初次」罹患重大傷病者
才符合理賠資格,因此
有些「非永久性」的重大傷病證明
即便後來復原了,投保後又罹患重大傷病
仍無法申請重大傷病保險金
即使不同的疾病也一樣
◎重大傷病證明
除了重大傷病範圍外
最重要的是向健保署取得「重大傷病證明」*
以癌症來說,需「積極或長期治療」的癌症
(注意!依國際疾病分類代碼不含原位癌)*
才符合重大傷病證明的申請資格
因此,若健保署判定不需長期治療的癌症
就可能無法申請到證明
當然也就無法符合理賠資格
而有些病狀,像是急性腦血管疾病
雖屬重大傷病範圍內,但發作後一個月內
醫師認定即可免除醫療部分負擔費用
雖無重大傷病證明
但仍可用當次病歷摘要及
醫療費用收據替代來申請理賠
重大傷病險依據重大傷病證明理賠
由於此證明是基於「長期治療需要」
所以如復原狀況良好、輕症、末期的患者
就有可能無法拿到證明而無法獲賠
但好處是保障範圍大且定義明確

(圖片來源:pixnet)
小編提醒,目前的重大傷病險
多數含有滿期金或其他保障項目
如身故、全殘、醫療日額等等
這類的保費都較貴
在預算有限的狀況下
建議以單純理賠重大傷病的商品為優先考量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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