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圖/shutterstock)
【住展房屋網/台北報導】
行政院長毛治國日前表示,
將優先在雲林、嘉義、彰化等
境內擁有大批「不適農地」的縣市,
發展地面型太陽光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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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農地養電,汙染地改置太陽能,
可兼顧收益和綠能發展!
據了解在政院高舉農業優先大旗下,
初劃設的「農業光電專區」
已較「部會版」縮水1000多公頃。
毛揆表示,推動農業與光電產業結合,
需以農業優先,而不適農地建置太陽能發電設施,
則可兼顧農民收益與綠能發展。
政院官員說明,
不適農地是指因地層下陷或汙染嚴重,
幾乎難以收成的土地。
既不適合耕作,拿來種電則可創造再利用價值,
帶動綠能產業發展。
政院官員表示,一般說來,
農地農用收益仍比不上種電所得,
一旦政院大舉劃設光電專區,
恐將誘導很多不肖人士犧牲良田,
而在經過嚴謹比對,這2519公頃的地層下陷土地,
是較不可能種田且無爭議的土地。
毛治國表示,兩大不適農地區
應以農業發展為優先考慮
一是嚴重地層下陷地帶,
如雲林縣、嘉義東石、布袋鎮,彰化芳苑、大城鄉;
二是位於「雲158縣道路段」
與「台78線道」附近的高鐵下陷區。
而先前一度將把公告汙染及管制農地場址
和家畜舍農業設施等一併劃入,
但因毛揆認為,除非農地完全無法農用,
否則仍應以農業發展優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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