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圖/shutterstoc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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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羅梅英
阿德勒提出「行為目的論」,
每個人的行為都有一定的目的。
爸媽不能只看孩子表面的行為,
必須了解問題行為背後的目的是什麼,
否則無從改變孩子的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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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當媽媽正忙著作家事時,
孩子卻喜歡不停的造反...
客聽一隅,媽媽忙著縫補釦子,
6 歲的小明坐在桌子前畫畫。
小明開始用腳踢桌子,媽媽說:「不要踢了。」
小明停了一會,沒多久又踢了起來。
媽媽再喊:「不要這樣踢桌子!」
但過了一會,小明又開始踢。
媽媽氣得大吼:「我不是說不要再踢了嗎?
你為什麼不停的做讓我生氣的事呢?」
阿德勒提出「行為目的論」,
每個人的行為都有一定的目的。
研究阿德勒的心理學家德瑞克斯(Rudolf Dreikurs),
將孩子不當行為背後的目的,區分為:
過度尋求關注、爭奪權力、
報復、自暴自棄等四類。
他們想得到關注,卻用錯了方法
台北市立大學幼教系副教授張英熙指出,
孩子出現不當的行為,問題在於
他們對「如何得到歸屬感和價值感」有錯誤的理解,
想要得到歸屬感和重要感,但用錯了方法。
因此,爸媽不能只看孩子表面的行為,
必須了解問題行為背後的目的是什麼,
否則無從改變孩子的行為。
以小明的例子來說,
孩子可能是無意識的想令媽媽生氣,
他希望得到媽媽的注意力。
如果他乖乖的、靜靜的畫,
能得到媽媽親切的微笑和鼓勵,
他就比較不會故意搗蛋、尋求媽媽的關注。
但孩子錯誤理解,
以為當自己成為注意力的焦點時,
才表示自己很重要。
因此,他會找出各種方法讓別人為他而忙,
例如哭哭啼啼、滿地打滾、作怪、拖延、打翻飲料等,
或是用其他可以得到注意的方法。
當爸媽為他的舉動暴跳如雷、被他激怒時,
他可以確定他們知道他的存在。
如果是「尋求過度關注」的小孩,
通常在大人斥責後會停止惱人的行為,
至少會安靜一小段時間。
但若他的目的是想「爭奪權力」,
試圖要他停止只會加強惱人的行為。
如何辨認錯誤的目的?
該如何判斷孩子行為的目的?
高師大教育系教授楊瑞珠表示,
父母可以從自己的情緒感覺和孩子的反應,
去辨識孩子自己也說不出來的行為目的,
而不是從表面的行為懲罰他或獎賞他。
親子發生衝突時,
爸媽如果感覺煩躁、受干擾,
孩子可能是過度尋求關注。
這時大人可以做的是:
讓孩子參與任務,讓他感覺有力量、有價值。
例如:媽媽和朋友講電話,小孩一直插嘴,
媽媽可以請他看著時鐘等 3 分鐘,
電話掛斷後跟他說謝謝,
可以等媽媽講完電話,幫了個大忙。
幼兒需要的是家教而不是打罵!
美國正向教養協會認證資深導師姚以婷提醒,
有些行為並非不當行為,只是符合年齡的行為,
例如幼兒還不會表達情緒,因此哭鬧。
另一種情況是缺乏知識或能力,
例如不寫功課,可能是能力落後,
需要的是家教而不是打罵。
《溫和且堅定的正向教養》作者簡.尼爾森指出,
同樣的一個外在行為,背後想追求的
可能是四種錯誤目的當中的任何一種。
例如:孩子不做功課,
目的可能是吸引你的關注(注意我)、
展現權力(你不能強迫我)、
尋求報復(你看重成績更甚於我,
讓我很受傷,所以我就傷害你),
或是想表達他們覺得自己不足(我真的辦不到)。
不同的目的,需要不同的干預及鼓勵方法。
更多文章請參考《未來Family 7月號/2018 第37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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