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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經濟已長期無法大幅成長,高房價又吃掉小資族的薪水...近年來民生物價大漲,薪水漲幅卻不見起色...在如此惡劣的環境中,只有「投資」才能避免被社會淘汰!可以試看看用少少的資金操作「選擇權」,或許你就是下一個擁有百萬獲利的股神!

 

本文目錄:

  1. 什麼是選擇權?
  2. 買權和賣權
  3. 選擇權種類
  4. 買方和賣方

選擇權是什麼?

選擇權( option )是一種具有選擇交易與否的「權利」的投資商品。透過付出「權利金( Premium )」來換取未來特定時間,能依契約規定,向契約賣方拿取特定的商品。

選擇權合約內容

  • 參與者:買方、賣方
  • 權利:買權或賣權、歐式或美式
  • 標的物
  • 履約價:未來交易價格
  • 約定時間:未來交易時間
  • 權利金:保證金制度

 

買權和賣權

  • 買權:當契約為有權「買進標的物」時,我們稱之為買入選擇權,簡稱買權(Call Option,Call )
  • 賣權:當契約為有權「賣出標的物」時,我們稱之為賣出選擇權,簡稱賣權( Put Option,Put )

選擇權是一種讓契約買方擁有在規定時間內,能按特定價格買賣某項資產的權利;而賣方則是擁有在規定時間內,有按特定價格買賣某項資產的義務

 

選擇權種類

因為選擇權契約也有到期日,所以會產生到期前履約、到期日履約的問題,和期貨、權證一樣分為兩種:

  • 歐式選擇權( European Option ):到期日當天才能選擇是否要行使權利
  • 美式選擇權( American Option ):買方在到期日當天或之前任何一天都可以行使權利

台灣目前只有「歐式」選擇權

 

當「買方」和「賣方」差在哪

買方

要承擔有限的風險

為了取得交易的權利,買方必須先支付權利金,但買方有權利決定是否要履行契約!且買方有權利決定,要不要和對方交易、選擇要不要在到期日內以固定的價格向賣方交易。

賣方

(理論上)承擔無限的風險

賣方有義務要履行契約!若賣方滿意買賣雙方約定的履約價和權利金,賣方便會向買方收取權利金,並有履行契約的義務,但賣方也需要付出契約的保證金,來保證在風險發生時,仍有正常履約的能力。

 

本文由 CMoney 團隊整理撰寫,未經授權請勿轉載!
( 首圖:shutterstock / 責任編輯:Andy / 更新:2022.05.03;本文內容純屬參考,並非投資建議,投資前請謹慎為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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